在许多讨论中,“贫富差距”与“收入差距”时常通用,但实际上二者有重大区别。从家庭考察,贫富差距不只是体现在收入流量上,它包括三个指标:一是收入,二是财产,三是消费。从收入的角度衡量,当前城乡差距大概是3.2∶1,但从消费的角度衡量,大约是6∶1,消费上表现的差距比收入上表现的差距要大得多。
现代社会的公共消费越来越多,这是我们长期以来没有意识到的。公共健康、公共教育、公共培训等方面的公共消费,对一个人的能力发展,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人消费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农民进城即使有了钱,倘若不能像城市居民一样平等地享用公共消费,与同样中等收入水平的城市居民相比,那依然是消费意义上的“穷人”,就此而言,公共消费对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笔者认为,走向共同富裕,就是走向消费的平等性,也就是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且在生存性消费、发展性消费方面的差距不断缩小。
(摘自《中国经济时报》 刘尚希/文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