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国务院: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亟须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会议强调,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不得扩大试点范围。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针对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内容,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党国英建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出台对增加挂钩试点的管理细则,细则首先应该进一步强调农民自愿原则,同时要循序渐进,明确对农业专业户不能集中居住,要帮助他们建设分散居住点,也方便农机的存放。
  对于集中居住的农民,党国英建议,社区在基础设施、垃圾处理、市政建设上要完善配套,至少要像居住在小城市一样,不能搞几个村的简单合并。
(摘自《新京报》 吴鹏/文 201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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