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

高一级迎刃而解

  不久前,我去加拿大旅游。在该国定居多年的小叔驾着车,载我从魁北克赴蒙特利尔游玩。
  轿车驶入一段高速路,刹那间突然失去平衡,左侧车轮似悬空般地飘起来。小叔笑着说:“没事,我们一定是进入了限速路段,车子超速便失去了平衡。”
  他缓缓地降低车速,轿车果然很快恢复了平衡。我看见前方路旁立了警示牌,上面标着“全程限速70码”的提示语,不禁诧异地问:“莫非这路做了特殊处理,行驶的车辆只要超过限速就会失去稳定?”
  小叔点了点头,然后断断续续地讲起那些与高速路有关的事。
  加拿大各城市间也遍布着畅通的高速公路,过去也时常有因超速行驶而导致的悲剧发生。政府为限制超速,便在道路两侧安置了许多摄像头,以收集证据对违章车辆进行重罚,结果政府的收入增多了,可交通事件却未减少。这种状况引起了国民的争议,有人建议政府不该把超速责任全归结于驾驶者,单靠罚款来限制超速,而应采取改进高速路设计的办法,通过投资修建车辆一旦超速将无法正常行驶的道路,来阻止超速行为。这一建议得予采纳,此后高速公路便严格按限速要求设计施工,交通事故从此得以逐年减少。
  为何道路问题,通过惩罚违章违规者毫无起色,而改进道路设计却收到意想不到的成效?其实,战略管理学家魏斯曼早就给出了答案:“一个问题的解决,总是依赖于与问题相邻的更高一级问题的解决。”
(摘自《中国青年》第18期 黄小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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