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建军 孙苗)“人才”这个头衔并不是知识分子的专利,在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经营等方面做得好的话,照样可以被认定为农村实用人才,并享受政府提供的多项服务。日前,丽水市出台了《丽水市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对农村实用人才诸多事项进行了规范。
丽水市明确,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农村中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村劳动者,主要包括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三支队伍。比如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只要达到较大规模,在同等物质投入条件下,年收入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水平3倍以上,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就具备了认定为农村实用人才的条件。
据了解,丽水市乡(镇、街道)将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站,积极为农村实用人才提供服务。该市还将建立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三级联系走访制度,经常了解农村实用人才的生产和生活情况,为他们的个人成长和事业发展提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此外,政府部门还将通过课堂教育、远程教育、基地实训和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开展各类培训,以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