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对7月16日发生的大连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在尚未总结教训和追究责任之时,却召开了“火灾事故抢险救援表彰大会”,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9个单位和197人分别被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表彰救援中的先进工作者无可厚非,在这次火灾事故抢险救援中,该公司的员工确实表现出了临危不惧、忘我战斗的英雄精神。可救援毕竟只是救援,是先有失职导致的事故,然后才有救援。抢险再伟大,救援再成功,也只是事后的补救,永远不能遮掩“事故何以发生”这个“救援前问题”。
让人忧虑的是,如此“事故后有表彰无问责”并非个案,在事故的事后处理中经常出现:坏事成了好事,救援掩盖了反思和责任。不少安全事故最终异化为一次分享奖励的机会,而反思和问责被抛到九霄云外。如此一来,谁会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呢?
(摘自《新京报》 曹林/文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