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外资“超国民待遇”时代谢幕

  日前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9号文)规定,我国对高科技产业、服务业、节能和环保产业的海外投资表示欢迎,但对重污染和高能耗及产能过剩的产业的投资则限制。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过去那种无条件的‘外资优先’时代结束了。”
  《若干意见》的另一着力点是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指出,过去我国对国企的税收平均是30%左右,民企是20%左右,而外企平均下来是12%左右,如果在同一个行业经营的话,对于国企和民企来说是不公平的。从市场竞争原则来看,要市场化就需要调整。一些政策调整实际上是中国市场化的结果。
  (摘自《瞭望》2010年第17期 王仁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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