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一片山地冒出两个主人

———诸暨一古稀老人寻地25年记

  见习记者陈鎏琰
  这25年来,75岁的诸暨市东白湖镇廖宅村村民吴维林都过得不顺心,因为他的一片10亩山地,突然间就“没”了,为了这事,他欲与村里对簿公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片山林有了两个主人
  吴维林是廖宅村毛岭自然村第七组村民。1981年,吴维林承包了当地龙门丁山上30亩的林地。
  由于家中劳力不足,吴维林一直没去山上打理。到了1985年,突然有村民来告诉他,他的山林中有10亩被第三村民小组的吴全夫种上了茶树。吴维林忙去找吴全夫讨说法。
  没想到的是,吴全夫一见吴维林,立刻拿出了自己的山林承包合同,上面清楚地登记着龙门丁从山腰到山脚的10亩茶山归吴全夫所有,而它的位置正好在吴维林的30亩山林里。这下,吴维林可傻眼了,同一片山林怎么冒出了两个主人?
登记失误惹争议
  时任廖宅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是张裕法。当吴维林找到他时,张的第一句话就给吴维林“泼了一盆大大的凉水”。
  张裕法告诉吴维林,吴全夫的那10亩山林的确是村第三村民小组所有的,吴维林所在的第七村民小组在龙门丁也有一片山林,但是和第三村民小组的这片山林并不重复。
  当时负责登记的七组会计吴维正拿出了七组的山林登记册,上面却明确地登记着,龙门丁上至顶,下至山脚,有30亩山林,都归第七村民小组所有,后来又发包给了吴维林。既然是三组的山林,为什么登记山林承包的时候却成了七组的呢?吴维林傻了眼,张裕法也不明白中间出了什么岔子。
  但张裕法却告诉吴维林,这本登记册肯定弄错了。原来,早在1962年,龙门丁这10亩山林就已分给了第三生产小队(即现在的第三村民小组),当时,村里有一本山林登记册,上面有明确记载,而吴维正的登记册是1983年重新登记的。看见吴维林仍不服气,张裕法又提出,如果按第七村民小组的登记册,龙门丁山顶也都是吴维林的,但其实龙门丁山顶是自然保护林,归国家所有,不可能承包给他的。
  吴维林想看一下村里1962年的原始登记册,张裕法却告知,这本登记册在1978年已毁了。
无故失地咋心甘
  为了拿回自己的林地,吴维林多次找到诸暨市林业局和东白湖镇政府。令他失望的是,诸暨市林业局在查阅了1981年山林定权发证档案后,证实这10亩地为三组所有,但也承认吴维林、吴全夫两人所登记龙门丁自留地又确实存在部分重复。林业局建议吴维林向所在村要求确认经营范围,再按正确的经营范围申请变更林权证。东白湖镇政府在调查了解后,也认定了吴全夫拥有龙门丁10亩山林的事实,七组权证和吴维林权证登记的范围有误。
  但吴维林很不甘心,他始终认为,难道一句“登记失误”,自己的10亩地就这样白白丧失了吗?为此,记者专门来到东白湖镇政府。镇干部告诉记者,镇里已多次出面调解矛盾,也曾提出多个解决方案,想让吴全夫从这10亩山地中让出一部分给吴维林,但双方都不愿接受。
  在记者结束采访即将离开时,吴维林再次找到记者,他表示自己绝不会放弃的,如果真要对簿公堂,他也一定会“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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