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三农论坛

“双代理”是解决村级财务混乱的途径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的朱伟平、吴小梅在来稿中说,农村财务双代理是在原有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对村经济合作社的货币资金实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新模式,是当前解决村级财务混乱问题的有效途径。
  我省自2000年开始就实行了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但单一的会计委托代理制纯属事后账务处理的委托代理形式,难以在事前、事中、事后实行全程有效监管,容易发生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现象,如非法侵占集体资产、招待费用偏高、村干部报酬标准不合理、基建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报账不及时等等。
  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理,可实现“两加强”、“两调动”,消除“两个顾虑”。即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力度,除村里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金之外,其它资金均在乡镇直接监管之下,有效保护了集体财产。加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有效地控制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库存超额及侵占挪用公款等现象,从源头上遏制农村腐败问题的产生。全面落实广大农民群众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调动群众议事的积极性。还可减少因村级财务引发的群众上访。村级财务由乡镇代理后,资金往来透明,管理规范有序,可消除群众对村干部用不好钱的顾虑和村干部对村财务管不好的顾虑,群众由误解变理解、由猜疑变信任、由对抗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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