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我国拟立法以“搬迁”替代“拆迁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召开座谈会,讨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草案。
  与会专家透露,即将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新条例草案中,“拆迁”的概念即将成为历史,并由“搬迁”的概念取代。
  专家认为,“拆迁”一词由“搬迁”取代,这“既有‘名’的变化,又有‘实’的变化”。“搬迁”的基本理念是,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经过“征收”程序后,房子归政府了,拆与不拆由政府决定,可能政府还有别的用途不拆除了,但房子里住的人要搬走了。(摘自《新京报》郭少峰/文 201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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