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文摘

“村改社区”惊现“巨贪村官”

  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原藕塘村党支部书记刘怀寅,因土地征用拆迁受贿96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刘怀寅所收受贿赂中,95%以上与土地征用、拆迁有关。
  据刘怀寅案专案组人员介绍,在藕塘村,集体土地无需履行国有土地招、拍、挂的程序,只要村里答应就可以转让。凭借自己的威望,刘怀寅在村里说一不二。只要他答应,就可以转让土地;只要他答应,就可以缓付、少付村民土地补偿金、拆迁费。刘怀寅一句话可以给开发商带来百万元经济利益。
  刘怀寅案发时,仍有开发商拖欠藕塘村的补偿金等费用。专案组还查处了藕塘村多达600余万元的小金库,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有专家指出,刘怀寅案是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腐败典型案例。村级政治腐败,尤其是村改社居委的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权力寻租,已经成为中国转型期社会冲突频繁、激烈的问题多发区。
  受访专家认为,村干部腐败虽然事后查处可起到震慑作用,但村民利益受损已成定局,导致“案结访未了”,群体性事件激增,因此应当防患于未然,加强事前预警机制建设,遏制农村城市化进程中村干部腐败势头蔓延。
  (摘自《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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