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三农论坛

村民自治立法,应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此次修改过程中,社会各界对村委会组织法在实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如何破解农村治理难题,提了不少建议,但内容大相径庭。笔者认为,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在法律中对一些难题直接给出明确答案存在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我们应当让农民以自己的智慧,来破解农村治理难题。
  村委会组织法主要在于保护村民的自治权利,因此,立法应当坚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把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作为出发点,从农民的智慧中寻找解决农村治理难题的捷径。只要让农民真正成为农村治理的主体,让专家和官员们头疼的一些难题,反而会在实践中轻而易举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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