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揭露太平间“四宗罪”

医院老职工:这碗水很深

  日前,广东广州某三甲医院太平间职工老王 (化名)向媒体“自爆家丑”,揭出了太平间的“四宗罪”。在太平间工作10多年的他直言,太平间“这碗水很深,里面利益很大。”
第1宗罪:非法买卖死亡信息
  两年前,一家怀恩殡葬服务公司的业务人员多次找上门,开出“一个死者信息100元”的价格,希望老王能与他们合作,几次都被老王严词拒绝。今年4月1日,老王所在医院的太平间外包给了这家怀恩殡葬服务公司,老五成了他们的“手下”。
第2宗罪:为拉生意拖延拉尸
  老王说,尸体12小时内必须送往殡仪馆,超过12小时,就会腐坏。现在,这个公司的业务人员告诉我们,“拿到尸体后,要尽量拖住尸体,不运到殡仪馆,等待公司与死者家属谈生意。”为了谈成生意,有时一拖就是一两天。
第3宗罪:殡仪服务利润1000%
  老王介绍,一条龙服务包括给死者化妆、遗体运输、搭灵棚、买各种殡葬用品、请乐队等,殡仪行业的利润80%都在这里。如寿衣,有500元的、800元的、1000元的;替死者穿寿衣一次200元……老王说,医院太平间每个月大约处理20到30具尸体,一具尸体外包给殡葬服务公司,“一条龙”服务的费用5000元到3万元不等。如果是5000元的套餐,其实只花几百元就可搞定。殡葬中介在殡仪用品和服务的利润有时甚至达1000%。
第4宗罪:未经培训处理尸体
  老王还提出另外一个担心,“我们当初上岗是经过正规培训的,但现在那些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替代了我们干活,他们肯定是没有那些常识的。”据了解,太平间(停尸房)管理人员应具有殡仪服务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后上岗,且要有传染病尸体的处理经验和医学知识。
(摘自《广州日报》周祚 曾繁莹/文 200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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