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国土部再查囤地

  国土部日前公
  布18宗督办的房地
  产闲置土地案件,分
  布在北京、上海、浙
  江、山东、福建、湖
  南、广西、吉林、宁夏
  9省(区、市)。其中闲
  置满一年未满两年
  的有11宗,闲置满
  两年的有7宗。
  据国土部相关
  负责人介绍,目前已
  经确定处理房地产
  闲置土地的政策办
  法:对土地闲置满一
  年不满两年的,按照
  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国土部还进一步明确了闲置土地的处置时间表。2010年2月底前各地要对闲置土地依法处置;明年4-6月,国土部、审计署、监察部、财政部将组成联合检查赴各地督察。
(据和讯网 贾海峰/文200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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