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浙江海洋与渔业

电鱼行为的治理对策

  方国洪
  电鱼行为可说是渔业资源的一大杀手,衢州市衢江区境内的电毒炸鱼现象在上世纪90年代呈蔓延之势,后虽得到一定遏制,但却未彻底根治,且现阶段使用电瓶捕鱼的渔民不断“发展壮大”,愈演愈烈。
  笔者认为,要在打击电鱼等非法行为方面取得成效,须做好三方面工作:(一)宣传造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采用知识讲座、研讨会、制作专题片等形式,广泛宣传渔业政策法规、普及渔业知识,也可通过科学测试,正确评估电鱼的危害性,通报当前渔业资源衰退现状,使广大渔民产生危机感、责任感,增强全社会开发利用和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二)强化执法,严肃处理违规作业。
  近几年衢江区组织了各种形式的专项整顿,收到一定成效,但检查过后,电鱼又死灰复燃。因此,笔者建议,必须坚持专项整顿和长效管理相结合,侧重长效管理,长期保持高压的态势,消除违规渔民的侥幸心理,并建立在许可证中记录违规事实与通报制度。(三)创新管理,探索渔政执法新路子。
  渔民协会的兴起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衢江区成立近3年的渔民协会作用已初步显现。政府尤其是渔业主管部门可通过为协会搞好扶持、服务,积极引导渔民从分散走向集中。渔业行政部门只要通过协会,调动会员积极性,发挥会员作用,就能更有效地进行管理,也能帮助渔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衢州市衢江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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