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荥阳出台措施,要在全市设立1000多个慈善组织,推举出5000多个慈善大使,同时要求各级部门都来兼职搞慈善。荥阳市计划通过这些举措,营造出全民慈善的氛围,建设“慈善城市”。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较迟。“十一五”规划提出了“鼓励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并实现制度化”的要求。因此,政府通过发挥强大的组织和动员能力,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本应提倡。但是,支撑慈善行为的是发自内心的对弱者的怜悯与关怀,而不是命令和强制。政府参与慈善,虽可以在短时间内带来动员效率的提升,但并不利于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
全民慈善也好,营造慈善氛围也罢,说到底,只要政府部门各司其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是对群众最大的“慈善”。相反,为慈善而慈善,用发红头文件的方式搞全民动员,希望一蹴而就,不管是“慈善政绩”还是“政绩慈善”,最终都会影响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可,影响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摘自《光明日报》 周正/文 200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