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周刊

南京中山陵建园的前前后后

  规模宏大的南京中山陵率先把森林、园艺、造园相结合,综合进行园林建设,被认为是中国现代园林科学的开端。按最初的计划,中山陵园的面积只有2000亩左右,到最后确定为45872亩的规模,扩大了20多倍,其中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圈地之争
  1925年4月23日晚上,在上海孙中山先生故居,召开了总理葬事筹备委员会的第二次会议。会上,常务委员叶楚伧汇报了宋庆龄与孙科等人实地调查墓址的经过,并转达了宋庆龄对选址的意见。为了却孙中山生前遗愿,决定将陵墓安置在紫金山中茅山的南坡,它占山地1平方公里,墓道马路及沿线纪念建筑用地约占2000余亩。在会上,叶楚伧还提出纪念公园宜包括全山与后湖(玄武湖)。
  虽然段祺瑞政府曾有国葬孙中山的明确指令,但当时的省长韩国钧却从地方局部利益考虑,表示圈地应把江苏省立第一造林场除外,而且要少圈民地。到了5月,随着张作霖奉军势力扩展到华东,由郑谦接任省长。郑上任伊始,孙科就同他接洽圈地之事。
  葬事筹备委员会原打算将紫金山全部都建为总理纪念园林,但考虑到范围过于庞大,阻力就会增大,只得进一步缩小圈地的范围,不过仍有6500余亩。其中义农会的地约4000余亩;第一造林场的地约1000余亩;民地约1000余亩。1926年7月,委员会正式提出了墓地范围的上述方案,并呈报内务部备案。
  正值着手进行圈地之时,郑谦突然以范围太大,恐引起地方人士反对为由,要求对内务部备案指定的范围,再予以缩小。
  几经交涉,协商的结果是,圈地分两步进行,“以经内务部备案之界,为未来造林地点,定六千余亩,其地分为三种;一为官荒,完全属于国有,不须补价;二为公地,属于地方政府或团体所有,如江苏省立第一造林场及义农会等皆是,亦不须补价……三为民地,须补价收买……”
  考虑到诸多方面的因素,葬事筹备委员会从建陵的大局出发,原定墓地6000亩的计划,最后缩小到以2000亩立案。多时的圈地之争终于尘埃落定。
长期酝酿终成定局
  1927年夏,陵墓的建设开始进行。此时,陵园的整体规划就成为突出的问题。继两年前叶楚伧有关陵园应包括紫金山全山的提议,葬事筹备委员会的主任干事夏光宇再次提议要扩大中山陵墓园的范围。为此,他还与孙科一起提议,组织陵园计划委员会,延聘专家负责规划陵园的建设。9月,提议获得通过,并确定了林森(曾参与筹建著名的黄花岗烈士墓园)为主管陵园工程建设计划的常务委员。
  1928年1月,林森被任命为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当月7日,林森主持召开了葬事筹备委员会第55次会议,通过了叶楚伧前几年扩大陵园范围的提议。随即函请江苏省政府将第一造林场紫金山林区归国有。
  葬事筹委会在2月7日致函国民政府,引述江苏省政府委员会的议决:“江苏省立第一造林场之紫金山林区,由(省)建设厅移转于总理葬事筹备委员会管理,归为国有。”并指出:“……紫金山全部约有山地70000亩,在山北者约40000亩,所种树木去春为暴民砍伐殆尽;在山南者约30000亩,有树木处不过10000余亩。”还提出计划:“今拟于五年内全部造成风景林,又拟于明孝陵前建设植物园,搜集中外植物分类种植,进行科学研究。”
  中山陵园成立
  1928年春,江苏省政府和国民政府相继批准将全部紫金山划入中山陵园。3月,第一造林场之紫金山林区移交葬事筹备委员会。中山陵园正式成立。
  林森、叶楚伧等人多次明确提议,应该把紫金山南部全部(面积为三万亩)都纳入中山陵园之中。经过多方论证和考察,葬事筹备委员会采纳了这个建议。1928年8月,葬事筹备委员会成立陵园购地处,分两期收购了2万亩紫金山南部的民有土地。1930年又收购近2800亩,加上1931到1937年期间收购的近9300亩,总共收购了近31400亩,几乎将钟山南部之民有土地全部划入陵园范围,从而形成了一个陵墓与硕大园林有机相结合、规模为45000余亩的特大陵园,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
  中山陵园初创时,以造林育苗为主,园艺方面尚属附属性质。后来在1929年6月奉安时,中外各方赠送纪念花木6000多株。以此为基础,再加上与国内外园林界广泛征集、交换品种,使陵园名花珍卉蔚然大观。(摘自《人民政协报》沈以淡/文 2009年6月19日)
史海钩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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