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三农论坛

要把解决农民住房难作为头等大事

  张荣贵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县领导谈
  从3月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一边联系实际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一边带着问题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我感到农民对解决住房困难的要求最为迫切。因此,必须把解决农民住房困难作为当前民生头等大事来抓,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一、农民住房难缘何成焦点
  据调查,磐安县符合审批条件、由于无建房用地而不能报批的农村住房困难户达2320户、7993人;去年全县因农民住房问题引起的信访量占总信访量的16%。通过深入了解,我找到了农民住房困难成为焦点的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困难户无地报批。虽然大多数村都编制过新农村建设规划,但由于没有预留公建用地,符合规划的建房用地难以落实。二是“空心村”土地资源盘不活,一户多宅和旧房闲置现象普遍存在。据调查,全县363个行政村,有262个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空心村”现象,约占70%。约有70%已建新房的农民对老房屋未进行拆除,有25%的公共厅堂、老屋年久失修,造成环境“脏乱差”。三是农村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解决农民住房难难在哪里
  从调研情况看,实施“空心村”改造,是解决农民住房困难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同时与建设村容整洁的新农村要求相符。但“空心村”改造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其难度主要体现在:基层干部思想难统一,缺乏有力的政策扶持,村庄规划实施不到位,“一户一宅”政策执行难,部分农户经济条件差等。
  三、破解农民住房难路在何方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把实施“空心村”改造、解决农民住房困难,列为磐安县学习实践活动重点突破的难题之一,在县班子、乡镇部门、村级组织三个层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二)注重规划,分类指导,确保改造实效。规划要把握好“体现延续性、考虑可行性、注重前瞻性、坚持严肃性”四大原则,广泛征求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和上级规划部门审批。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必须严格执行。对符合规划的危旧房,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可以在原地维修改造;对不符合规划的危旧房,要做通农户思想工作,予以拆除,采取异地安置、相互调剂、公寓安置的方式解决落实;对有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必须按照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动员群众拆除,对动员后还不愿改造的,可实施强制拆除;对经济条件差、一时无法解决过渡用房的,村里要及时给予关心、并帮助解决。“空心村”改造必须坚持因村制宜,确定不同的改造模式。从磐安县情况看,可采用全拆全建型、购拆建新型、农家乐旅居型、集约迁居型、分步整治型等方式。同时,在实施“空心村”改造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保护有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群等祖先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三)政策激励,整合项目,形成扶持合力。要从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鼓励集体依法经营土地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关部门在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收取费用的同时,应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指标,在加强指导监督等方面提供良好服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合力共建、成果共享”的原则,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把“空心村”改造与村庄示范整治、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的综合效应。三是结对帮扶。要充分整合省、市、县三级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资源,对实施“空心村”改造的村每年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缓解村资金缺口的压力。对经济困难农户,安排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并由信用联社提供小额贴息贷款,确保改造顺利进行。对无力建房的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由村统一妥善安置,保障人人有房住。
  (四)夯实基础,讲究方法,平稳有序推进。村“两委”有无凝聚力、战斗力是“空心村”改造的决定因素。在改造过程中,村干部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制订政策要“一盘棋考虑”,执行政策要“一碗水端平”。必须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对改造的实施步骤、安置办法、拆迁补偿标准、房屋设计等,让群众全程参与讨论。同时,要讲究工作的策略和方法,取得最大多数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减少推进阻力,确保社会稳定。
(作者系磐安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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