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程文良 齐振松) 眼下正是春耕生产季节,开化县推行“五制”监管种子市场。
一是种子公示制。通过各种媒体公示适宜本地推广种植的大宗农作物种子,不属推广的种子不得经营。
二是购种登记制。县工商局与农业部门共同印制“购种登记卡”,农户购种时由售种人填写相关资料并签名盖章。售种人未按规定索证索票购进的种子,不得销售。因种子问题造成受害受损的,农户可凭购种登记卡索赔或投诉。
三是留样备查制。农户在购种时提取样品,签封后由销售方保存备查。
四是经营连锁制。引导省内外良种基地和信誉好、实力强、规模大的种子公司在县内设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对种子实行连锁经营。目前,该县已有此类连锁经营的法人企业4家、68个分支机构、22个二级配送中心,230个终端连锁点组成的农资配送网络遍及所有乡镇和重点村庄。
五是监管责任制。对工商所、工商干部、种子经营户实行责任制,发生问题种子或不适宜本地种植的种子流入农民手中,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