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周刊

年终退税莫忘农民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全国31个省(区、市)2451人进行的调查显示,76.4%的人赞同年终时国家实行因地制宜的个税退税政策。
  很可惜,以现有国情和税收制度安排,个税年终退税政策,只能让工薪阶层受益,而处于中国最为庞大的群体——农民,却享受不到退税“阳光”的滋润。
  尽管从表面上看,大部分农民并不直接纳税,但他们所承担的隐性税收负担并不轻。很多间接税具有可转嫁性特性,纳税人并不等于负税人,因而,农民在购买农药、化肥以及农机产品等生产资料时,都会负担到部分间接税。
  统计显示,我国农民每年购买生产资料间接交纳的增值税,高达5000亿元,这些间接税大量流向工商业发达的大中城市或通过分税制上缴中央。此外农民还承担了因“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因土地等资源被征用补偿不足这两项“暗税”,其中因征地等补偿不足向农民索取的“暗税”平均每年至少有1712亿元。
  事实上,在国外,对农民实施“年终退税”比较常见。在欧美发达国家,将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间接税,以年终填表登记的方式,进行年终结算返还。日美英等国,还利用公共财政资金,对农业进行高额补贴。我国也应借鉴欧美一些国家的做法,将农民购买生产资料间接缴纳的税,以年度为单位,直接返还给农民,以彻底实现农业的“零税率”。
  如果真能实现对农民年终退税的话,不仅能大大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减轻农民负担,而且,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要想抵御对中国实体经济的冲击,倘若对农民实施年终退税,无疑是帮助我国提振内需,走出经济阴霾的好路径。(摘自《中国青年报》吴睿鸫/文200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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