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浙江畜牧兽医

省农业厅、省环保局联合下文

养殖屠宰项目环评减半收费

  本报讯 (记者 陈小平)一直被业界抱怨的畜禽业建设项目环评收费终于降下来了。省农业厅、省环保局日前就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所有畜禽(包括猪、牛、羊及家禽)养殖、屠宰环节的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一律减半收取。
  自2005年以来,我省按照“811”环境整治新老三年行动的部署,完成了全省1960个年存栏生猪500头以上(杭嘉湖地区300头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排泄物治理任务,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目前我省还有1万多个年存栏生猪100头以上养殖场尚未实施治理,部分已经完成治理的规模化养殖场因运行管理不善,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根据有关部署,到2010年,我省将全面完成年存栏猪100头以上、存栏牛1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排泄物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省新建150个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带动各地建设100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牧养殖小区;在畜禽散养密集区新建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75个。
  为确保上述目标完成,该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畜禽养殖项目的环评审批管理。所有畜牧养殖建设项目,取消环评大纲的编制和报批。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做好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评的各项前期服务工作,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窗口式标准化管理,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对所有畜禽(包括猪、牛、羊及家禽)养殖、屠宰环节的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在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一律减半收取。各级环保部门在环评审批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畜禽养殖场污水实行农牧结合消纳,实现零排放的,免收排污费;对治污成效突出、示范推广作用明显的畜禽项目和技术,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与资金扶持,以切实减轻畜牧企业负担,支持并促进生态畜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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