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英:如何提高普通成员在合作社中的经济地位,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龙头企业参加合作社不可怕,把全部的资产装进来也不怕,只要我们不断扩大合作社普通成员的份额,农民地位得到提高,这个合作社就会发展得好,农民的利益就会保护得好,企业也会不断壮大。
赵兴泉: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之间是一个交易和服务的关系。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必须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要避免龙头企业钻合作社优惠政策的空子,严格防止以合作社名义控制合作社运行,严重侵害社员利益的现象发生。
孔祥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龙头企业办合作社的模式,是上世纪90年代提出的农业产业化理想模式,农业产业化政策使龙头企业和农户联系得更紧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另外,大户联办合作社将成一种趋势,但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普通社员参与较少,决策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等。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仍不平衡,内外条件有待改善
孙中华:从进程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地区之间、产业之间的发展还不平衡;从外部环境看,有关配套政策措施不完善,金融政策尚未出台,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在绝大多数地区存在;从合作社内部看,成员覆盖面还不够广,带动农户能力还比较弱,经营规模还不够大,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王超英:农民专业合作社地区发展不平衡,已经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部分农业大省。同时,各省也同样表现出区域、产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种粮专业合作社比较少,从事加工的也比较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税务登记、法人代码证登记、生产设施配套、合作社用地审批、金融扶持、产业项目落实、土地集约化经营等方面,都需要落实政策。
在合作基础上走向联合是合作社发展的必然趋势
苑鹏(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目前,合作社联合组织的发展势头已经显现,通过开展横向一体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进一步降低合作社的交易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改善为社员服务;通过促进纵向一体化经营,巩固和增强合作社的市场地位。我国发展联合组织需要政府的推动。
黄祖辉:由于我国合作社的规模不大,今后合作社还要面临进一步联合的问题。合作社至少应成为一个跟龙头企业连接的中介平台,或者合作社自己向产前、产后延伸。“农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一条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