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省已孕育出一批农村沼气后续服务组织,在模式和
运作机制创新上积累
了一些经验,但是由
于农村沼气后续
服务尚处于初
始阶段,沼气
服务体系建设
中还存在一
些问题,主
要表现为:
一是
沼气服务
体系不健
全。目前,我
省有规模化
畜禽养殖场沼
气 工 程 4938处、总容积50万多立方米,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4237个村、池容132万多立方米,户用沼气池11.8万户,沼气工程面广量大。据统计,虽然目前我省已建有78个沼气服务组织,但有些县仅仅涉及几个乡镇、村,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低,服务覆盖面小,尚未形成完整的沼气服务体系。
二是沼气服务组织扶持力度不大。近几年,我省安排了一部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沼气后续服务管理机制探索。但对沼气服务组织在运行上尚未有补助政策,地方政府对沼气服务组织扶持力度也不大,企业自身造血功能弱、条件差,服务人员报酬低,制约了沼气服务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是沼气服务企业收不抵支。沼气服务企业要维持其正常运行,必须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从现有几家企业的运行情况来看,目前沼气服务公司完全市场化运行难度很大。据海宁市沼气服务中心测算,一个25立方米的沼气池出料,成本在250元左右,除向农户象征性收取100元服务费用外,其他开支需由服务中心承担,结果企业服务越多,亏损越大。据开化县估算,到2009年底,全县一年以上的沼气池将达6000多只,按照目前每月2.5%左右(150次)的服务量,平均每次交通及服务工资补贴50元计算,一年需支付服务补贴9万元。
四是农户参与的积极性有待激发。沼气服务组织的服务对象是农户或业主,农民理解不理解、愿意不愿意、支持不支持是开展服务工作的决定性因素。沼气服务是农村公共服务形态的创新,又是新生事物,农民对它的认识还比较陌生,花钱买服务的观念淡薄,甚至还会产生一些误解。据松阳县统计,目前该县户用沼气农户已达到9000多户,而入社率仅仅只有8%左右,平均每村级服务网点的参与农户数只有6.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