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目前全省11个市建有专门的农村能源推广机构,但县(市)和乡(镇)一级的推广服务组织还很不健全,在全省102个市、县(市、区)中,设立技术推广服务组织的仅为76个,占总数的74.5%。
全省1357个乡镇中设立技术推广服务组织的只有77个,仅占5.6%。截至去年底,全省沼气生产工和太阳能利用工持证人数仅为3756人。我省农村能源建设推广体系人员年龄结构也不尽合理,管理职能相对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详见附表二)
随着农村沼气推广应用面的不断扩大,农村沼气建设和使用维护矛盾日益突出,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也比较严重。由于服务体系不健全,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沼气工程(池)的日常管理、检修、维护和沼气灶、灯具修理以业主或农户自理为主。技术人员在没有报酬的情况下也不愿意向农民提供技术服务。而农民缺乏系统的培训,和专业知识,在使用和管理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导致有些沼气工程(池)不能正常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