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浙江畜牧兽医

抓好集中免疫 实施综合防控

我省部署秋防工作

  当前正值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防控工作进入了关键时期。省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日前下发通知,对今年的秋防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集中免疫是重中之重
  通知指出,集中免疫是秋季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按照要求,对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集中免疫,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
  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各地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免疫工作机制,结合当地畜禽饲养量和免疫工作实际,制订秋季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部门、到乡镇、到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强制免疫所需的疫苗经费和免疫工作经费,配足免疫所需的疫苗、器械、消毒剂等物资,组织落实好村级防疫员队伍,确保集中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要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管。各地要加强技术培训,着力提高乡镇畜牧兽医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规模场兽医的免疫操作水平,了解掌握各种疫苗特性、适用范围、操作要点、保存和运输要求、免疫副反应处理等技术。要加强对自免规模养殖场(户)防疫监管,加强现场指导和全程跟踪,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台账检查,严格审核免疫程序。要规范免疫档案记录,确保每个乡镇、每个养殖场(户)免疫记录完整,牲畜免疫后有标识。
  要加强督查,掌握进度。各地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集中免疫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对组织部署和工作保障不力,免疫进度慢、操作不规范、记录不完整的,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对拒绝强制免疫或只领苗不免疫的饲养场(户),要严格依法处罚,对经警告或处罚后仍拒绝免疫的,要禁止畜禽出场、出户。
统筹兼顾 综合防控
  通知要求,在扎实组织开展秋季集中免疫的同时,各地要统筹兼顾,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强化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认真落实监测制度,加大对种畜禽场、活禽交易市场、畜禽集中饲养地的监测数量和频次,重点加强中小规模养殖场禽流感、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要组织场所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和乡村动物疫情测报员加强巡查,及时规范报告疫情。
  ——加强流通监管,严防流通环节传播疫情。要按照《浙江省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面加强动物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大执法力度,严防疫病传入。严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质量关,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场所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活禽市场监管,加快活禽市场设施改造进度,全面落实索证验证制度,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
  ——加强养殖管理,减少发病风险。要重视对规模场饲养管理的监督指导,加大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力度,强化引种管理,推行封闭式管理、自繁自养和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要督促养殖场落实防疫制度,加强外来人员、工具的进场管理,落实日常消毒、空栏消毒和隔离饲养措施。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规模场饲养管理和防疫技术水平,有效减少畜禽发病风险。
  ——强化应急准备,果断处置突发疫情。要根据《浙江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落实无害化处理场所;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充分准备,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启动预案,迅速果断处置,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加强病死动物处置监管,严防疫原扩散蔓延。各级指挥部要切实加强病死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置监管,督促养殖屠宰企业规范并落实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的登记、报告和处置,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坚决杜绝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向市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