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监察厅近日通报了“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实施半年来的成效:云南全省先后问责各级领导干部542人,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问责的169人,占总数的31.18%。
云南省这种雷厉风行地制定问责办法并雷厉风行地予以执行的做法,被媒体称为“问责风暴”,引来了一片叫好声。
不过,是风暴就必然会具有间歇性特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平息。问责制如何才能真正转变成行政管理体制的内核,实现常态化、普及化?个人认为,一要实现问责制从“自上而下”的推行变成“自下而上”的自觉行动,不仅能将上级对下级的“查问”落到实处,也能将下级乃至平民百姓对上级和领导的“疑问”及时关注并一一化解,如此,问责制才有生命力。二让媒体及时公开地介入,对问责的提出、问责的过程、问责的结果以及被问责人的事由、身份、处分情况,均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布,使问责制真正成为监督百官的利器,如此,问责才有权威性。(摘自《检察日报》 吴逸/文 200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