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周刊

国家电网称:农电改革不到位

  “目前在电力紧张的情况下,农村用电被拉闸现象普遍存在。”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由于农电直接和地方利益挂钩,在一些高耗能企业用电高峰时,拉停农民用电可保地方企业继续生产。“国家电网不是政府机构,只能进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无权对这些地方做出进一步的行为。”
  对于农电受困的原因,电监会部一位官员称,主要是农电体制改革不到位。1998年进行农村电网改造前,国内约有2400多个县级供电局和企业负责农村电力输送,当时资产大致归属中,三分之一由上级电网公司对供电局和供电企业进行直接管理,称为直管直供县;三分之一由供电局或企业自行经营,称为趸售县;另有三分之一完全由企业自己发电自己供电,称为自管自供县。直管直供县的配电网(110千伏以下的电网)主要是中央企业资产,但也有部分地方资产和集体资产;在趸售县和自管自供县中,配电网资产则主要属于地方,也有少量资产为农民集资上划和企业投入。“这就造成目前农电拉闸时无法追究责任,一些地方利益集团拉闸时也因此制造了一个‘障眼法’。”上述电监会政策法规部的官员表示。
  7月25日受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委托,中电联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已开展了《农电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课题调研,这被认为是此次农电体制改革新的节点。“农电体制改革主要目的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上述电监会政策法规部的官员表示。(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高永钰/文 200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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