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308版:道德法制

竟有如此“村官”

工程招标要收三十万手续费

  “要承包工程可以,但我当年为坐上这个位置花费的30万元要你埋单。”瑞安市有这么一个贪婪的“村官”,近日被逮捕。
  陈某是瑞安市塘下镇新居村村委会主任。2006年6月,村里准备新建村委会办公楼,建筑工程商徐某,便找到了他。
  陈某深知徐某的来意,对他说:“既然你想承包这个工程,我就能让你中标,让你少出很多钱。不过,我现在有这个权力,当年也花了不少钱啊……”徐某一听,便明白了陈某的言外之意,便问陈某需要多少“手续费”。陈某举起三个手指头说:“2005年我花了30万,才当上这个村委会主任,你就把我这笔费用给付了吧。”
  为了成功揽到工程,徐某二话没说答应了。2006年8月,徐某以993万余元的最低报价中标。中标后,徐某也履行了“诺言”,将30万元“手续费”送到陈某家里。
  去年9月,陈某的好友金某向他借20万元用于购买厂里的材料。陈某想到了村里的集体资金。他找到了村委会出纳谢某,以个人名义写了张借条,而后跟随谢某到信用社领出20万元的村集体资金。
  此外,这个荒唐村官还借组织相关人员到千岛湖旅游之机,要求某旅行社多开旅游发票,从而非法侵占集体资金2万余元。
  今年5月27日,陈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被瑞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仇兴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