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即墨辛家贴村4岁男童小强(化名)玩耍时跌入村里一处1米多深的水塘溺水而亡,小强家人决定起诉村委会,要其承担责任。
小强奶奶说,小强发生意外后,她和儿子多次找到村委会,想讨个说法,另外因为这个水塘周围都是村民住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他们想让村委会把这个害人的水塘填平。“可村委会不但不想担责任,连水塘也不肯填。”小强的奶奶说,这个水塘周围连个警示牌、防护栏也没有。
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村里“无主”水塘的产权应该属村委会,据此,辛家贴村村委会应为小强的死承担部分责任。
(摘自《青岛日报》 王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