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周刊

贪小利发包山林矿区遭破坏村民懊悔不及

  两年前,广西钦州市大直镇米拱村石龙村民小组经过讨论,将位于本村民小组山林内的矿产资源违法承包给他人开采。然而,两年过去,承包费分文未得,而周边的生态环境却遭受了巨大破坏,村民们后悔不已。
  6月23日上午,记者从大直镇坐车前往米拱村。结果,短短的13公里路程,一路颠簸,竟花了一个半小时。
  当地村民说,路况这么差,是因为运矿石的货车将路压坏了。距离石龙村民小组约两公里处,有个佛子坳锰矿。佛子坳锰矿位于石龙村民小组的山林内,以前都是石龙村民小组集体开采。2006年初,石龙村民小组村民认为集体开采效益低、收入少,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承包给他人开采,外村人承包费为10万元/年,本村人承包费用为8万元/年。
  承包方案出台后,几名本村人购来了挖掘机等大型采矿设备,开始在佛子坳采矿。两年来,采矿者未向石龙村民小组上交分文承包费。当初的承包方案没了约束力,部分村民也纷纷重操旧业,在佛子坳矿区,采矿点“遍地开花”。
  村民告诉记者,山下的一条小溪历来是全村人的水源,如今泥土流入小溪,溪水一片混浊,村民连饮水都困难,只好晚上从小溪取水,留到第二天早上泥沙沉淀后再饮用。
  更让人忧心的是,在矿区,选矿后被废弃的大量黄土,流入河中,村民的水田使用河水灌溉后,田里留下一片黄土,土质遭到严重破坏。
(摘自《南国早报》 唐海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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