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著名经济学家樊纲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地产业的发展实际上已使中国农民分化为两大群体:城乡结合部以经营地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主”,以及远离城镇仍以务农为生的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根据这种情况,农村土地产权改革问题需要进一步细化,加以分析,区别对待。
樊纲认为,中国目前还有至少35%的劳动力是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在社会未为所有的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前,要禁止农民买卖或抵押农村土地,用法律的形式,强制性地给农民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保障,即土地。对于远离城郊的农地,可以延长其承包权到70年,这有利于在不改变其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实现转包后的集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位于城市边缘、城郊结合部的农村集体土地,则可以在不改变其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其使用权以70年为期限合法流转。
(摘自《领导决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