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畜牧兽医

动防增设一道关

我省2.7万个动物防疫场所都有了防疫监管责任人

  本报讯 (记者 陈小平)记者日前从省畜牧兽医局了解到,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目前我省已基本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责任体系,全省2.7万多个饲养、屠宰、加工、经营、养殖密集村等动物防疫场所分别落实了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实施动态管理和定期监督,有力地推进了各项综合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据介绍,为明确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工作职责,促进防控工作从“运动式”转向“长效化”,促使防控工作重心下移,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省政府去年出台规定,在全国率先制订建立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了行政问责制。
  该制度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履行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职责进行了分解落实,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有关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规定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动物和动物产品饲养、屠宰、加工、经营等场所的动物防疫监管责任人为该场所动物防疫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该制度还对市、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政府及农业、工商、卫生、财政、经贸、公安、林业、交通、监察等部门的防控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目前,全省11个市和80个县(市、区)政府已出台了本辖区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各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也均建立了辖区内动物防疫场所监管责任人名册、通讯录,确保了信息畅通。省指挥部办公室还依据场所类别、规模,确定了915个省级动物防疫重点监管场所及其963个监管责任人(部分重点监管场所及其监管责任人详见本报今日C2-C3版公告)。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