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毙第一个“贪官”谢步升
谢步升,江西瑞金九区叶坪乡人,共产党员,原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虽然这个官职不大,但随着苏维埃临时政府的建立,他的声望陡然增高,思想作风逐渐变质。他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所得财物,偷盖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伪造通行证私自贩运物资到白区出售,谋取私利。他生活腐化堕落,诱逼奸淫妇女。
毛泽东知道这件事后指示说:“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1932年5月9日,红都瑞金响起了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第一声惩治腐败分子的枪声。
查处瑞金贪污腐败窝案
1933年夏的一天,中央工农检察部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于是当即部署力量进行明查暗访,瑞金县苏维埃贪污浪费的事实大部分被检查出来。
1933年12月28日,毛泽东同志在人民委员会会议上,听取了中央工农检察部关于瑞金县苏贪污案的汇报。会议决定,瑞金县财政部长蓝文勋撤职查办,会计科长唐达仁交法庭处以极刑,并给予县苏维埃主席杨世珠以警告处分。1934年1月4日《红色中华》报140期公布了这一处分决定。称唐达仁吞蚀各军政机关交来的余款,群众退回公债、谷票等款,变卖公家物件和谷子,及隐瞒地主罚款等共34项,合计大洋2000余元,决定将唐仁达交法庭处以极刑,并没收其个人财产;蓝文勋隐瞒唐的贪污案件,有放纵犯罪的重大嫌疑,予以撤职查办。这一案件查处后,在当时引起了轰动。
公审逼婚杀人的黄克功
1937年10月,黄克功对陕北公学一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开枪将她打死在延河边。有人提出国难当头,人才难得,可让他戴罪杀敌。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被处以死刑。黄克功给党中央、中央军委写信,要求从轻处理,戴罪立功。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接信后给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写信,支持法院判决,并要求在公审大会上,当着群众和黄克功的面公布这封信的内容。全文大体如下——
雷经天同志:
黄克功过去斗争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和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导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
在公审会上被宣判了死刑的黄克功心服口服。
处决以功自傲、贪污受贿的肖玉璧
1940年,是陕甘宁边区经济最困难的年头。毛泽东在医院看到老战士肖玉璧瘦得皮包骨头,就把中央特批给他的每天半斤牛奶的取奶证送给肖玉璧。
肖玉璧出院以后,上级安排他到清涧县张家畔税务所当主任。他认为当个小小的主任是大材小用,便找到毛主席,解开衣扣对毛主席说:“你数数我身上有多少伤疤!”毛主席一听就火了,厉声对他说:“我不识数!”
肖玉璧不得已上任后,便以功臣自居。不久就贪污受贿,同时利用职权,私人做生意,甚至把根据地奇缺的食油、面粉卖给国民党部队,影响极坏。案发后,边区政府依法判处他死刑。他不服,向毛主席求情。
毛主席问:“肖玉璧贪污了多少钱?”林伯渠答:“3000元。他给您写了一封信,要求看在他过去作战有功的情分上,让他上前线,战死在战场上。”毛主席没有看信,沉思了一阵,对林伯渠说:“你还记得我怎样对待黄克功吧?”林伯渠说:“忘不了!”毛主席接着说:“那么,这次和那次一样,我完全拥护法院判决。”就这样,肖玉璧被依法执行枪决。
(摘自《文史博览》李天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