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周刊

代写书信引出官司

  •   25岁的刘金玉(化名)家住四川省营山县孔雀乡,村里的媒婆给刘金玉介绍了一个对象,去年,刘金玉外出打工时,托一起务工的老乡小刘帮忙写封信给家里。
      信寄到后,刘金玉父亲找了没过门的“媳妇”读信。因为错别字多,“媳妇”一边读一边猜,当读到“这里生活很艰苦,为了结婚,我神经上已出现严重问题”时,“媳妇”当时就蒙了,丢了信就跑了。
      原来,刘金玉本意是“我精神上压力很大”,小刘写不出“精神”两字,转而写成了“神经上已出现严重问题”!
      春节前,回到家乡的刘金玉见已“到手”的“媳妇”吹了,准备将小刘告上法庭。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小刘代写书信收取了报酬,他理该赔偿一定的损失。否则,他不应承担责任。当然,他如果故意破坏人家的婚事,应当赔偿损失。 (摘自《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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