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周刊

青岛一村私设限速令

  青岛市城阳区一村庄竟对经过该村的公交车下达了“限速令”,要求经过该村的公交车速度限制在每小时30公里以内,否则将对公交车进行罚款等处理。日前,一环城5路公交车司机因不遵守这一“限速令”而遭到该村保安暴打。
  据该村村支书介绍,东蓝家庄社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已向城阳出租客运公司发过通知,要求5路车在进入社区后时速必须控制在30公里以内,禁止鸣笛。否则,社区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和驾驶员予以口头警告,对态度恶劣不听劝告者予以罚款处理,直至禁行。“至于打人,是保安不小心。”但据青岛市城阳区客运出租有限公司办公室徐主任说他们并没有接到该通知。
  青岛市城阳区交通局客运管理所的刘所长说,村委会下发通知应该通过交通局,而他们并不知道此事,且村委会无权对公交车限速。
  法律界人士认为只有交通管理部门才有权对车辆限速,且村委会不是执法部门,也无权罚款。村委会如认为车速过快影响了村里的正常生活,可按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而不是简单地限速和罚款。
(摘自《齐鲁晚报》 李琨/文)
社会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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