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二)
事实劳动关系提前通知可终止吗?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对应订未订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单位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终止,只不过要根据未订合同的期限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做法就不可行了,除非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否则,即使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不能被以提前通知的形式终止掉,而且,用人单位还将为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省高级人民法院 杨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