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战“役”特刊·观点

依法防控理当重典治“瞒”

  □京平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陆续出现了一些拒不配合相关询问,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结果导致病毒扩散的案例。对此,不少地方重拳出击,明确提出隐瞒谎报疫情,情节严重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与新冠肺炎斗争至今,我们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钟南山院士近日再次就疫情相关热点问题发声,表示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仍要用好“三早”这个最原始也最有效的方法。而“早”的基本前提是“清”,摸清底数,才谈得上精准施策,治之于未然。打好这个提前量,既需要单位、社区等组织全面排查,也需要个体的主动报备,及时就诊。
  经过广泛宣传和动员,目前大部分人都能积极配合,但也有少数人不当回事,或盲目自信,或瞻前顾后,出于各种心理三缄其口。而一旦隐瞒者真被感染,不仅会耽误自身病情,也会成为“行走的传染源”,实属害人害己。抗“疫”至今,全社会已投入巨大成本,不知多少人冲锋陷阵、日夜奔忙。正是因为如此努力,疫情防控形势才逐渐出现积极信号,从防范输入性病例转为“内防扩散”。当此之时,任何自私的投机之举都无异于破坏着无数人千辛万苦构筑起来的防控长城,其罪当咎。
  目前,各行各业逐步复工复产,人员的流动将为疫情防控增添不小变数,各地必须加倍绷紧安全弦。在这个紧要的关头,刻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乃至出现症状不肯就诊的行为,绝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在危害公共安全,这样的案例已经太多。这个意义上,许多地区选择重典治“瞒”,可谓切中肯綮,也是依法防控的直接体现。
  抗击疫情不只是政府部门和医护人员的事,也是每位公民的事。不侥幸、不隐瞒,遵规守法、勠力同心,我们才能打赢这场硬仗。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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