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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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多项涉农扶持政策
□本报记者 李曜清
  本报讯 继2月10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后,我省多个部门又先后出台多项政策举措,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其中不少内容跟“三农”密切相关。
  省委、省政府《意见》在提到“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供给”时明确指出,要增加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支持农业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有力保障畜禽水产养殖饲料、兽药、屠宰、粮油食品加工等企业加快复产。全面组织春耕生产和农业生产恢复,支持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调运和供应。畅通农产品绿色通道,加大对本省蔬菜、生猪、水产等的收购力度,支持农贸市场、超市等维持正常营业秩序,确保“菜篮子”产品足量供给、价格稳定。
  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家禽、生鲜牛奶购销困难,产地价格下跌,养殖场户和收购加工企业亏损严重。为此,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对全省家禽和生鲜牛奶重点收购加工企业实施临时补助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从2020年1月23日开始,下同),省内家禽养殖龙头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和定点屠宰企业按原订单(合同)收购本省活禽10万只以上的,省财政按其实际收购量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其中鸡、鸭、鹅每只补助2元,鸽每只补助1元。省内乳品收购加工企业按原订单(合同)收购价或不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保护价收购省内奶农投售合格生鲜牛奶的,省财政按其实际收购量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吨500元。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期间全省蔬菜生产供应稳定,2月11日,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增设政策性叶菜价格指数保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期间专用)的通知》。《通知》明确,政策性叶菜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对象为种植并投保面积在5亩(含)以上的全省各地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其他主体,投保时间为2月20日至3月31日。后期是否延期接受承保,由省农险协调办视疫情影响情况研究确定。《通知》指出,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造成保险蔬菜平均市场批发价格低于保单约定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保险金额分别为:青菜每亩3000元、小白菜每亩2400元,保险费率为8%,其中,农户自负5%。
  此外,省自然资源厅近日也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发布17条措施。其中提到,支持生猪养殖等设施农业建设。允许生猪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少量、零星的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先行使用,待疫情解除后补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手续。同时,简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养殖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后,即可获得生猪养殖设施用地使用权,报乡(镇、街道)备案及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等手续可延期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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