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鄞州区一家农贸市场在每日例行的农产品快检中,发现一家蔬菜摊销售的腌渍类蔬菜存在亚硝酸盐超标现象,工作人员随即回收了正在销售的该产品共计15公斤,并向鄞州区人寿保险公司进行了报案。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现场查勘、确认损失后,由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和农贸市场共同开出《市场不合格产品报告单》,保险公司与经营户签订了赔款确认书。“赔款以市场平均价格进行计算,先统一转账给市场管理方,再于规定日期内转账给经营户。”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过去,我们实施的公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才能用上,在食品安全预防保障方面有滞后性,并不完善。”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此,今年开始,鄞州区首创了公益性食品安全预防措施保险。有了该保险,在售的农产品如果在快检中被查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被销毁,经营户可以通过该保险获得理赔。
目前,该险种已在鄞州区47家农贸市场(除食品批发市场外)全面铺开,涉及市场摊位5000余个,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最高可达2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日前,鄞州首单公益性食品安全预防措施保险赔付也已经落地:一市场管理方收到了来自保险公司的赔付款项135元,这笔赔付款已转账给经营者。
据悉,鄞州区于2015年开始实施区域性公益食品安全责任险,鼓励引导各类食品行业市场主体投保商业性食品安全责任险。目前,当地已有611家单位投保了公益食品安全责任险,涵盖农村集体聚餐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建筑工地以及养老机构,493家单位投保了商业食品安全责任险。截至目前,全区累计结案食责险435件,赔款共计64.21万元。
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