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严防严惩“精准扶贫”变成“精准扶亲”

  孙现富在《光明日报》撰文说,近日,媒体报道了云南省宣威市纪西泽乡睦乐村党总支副书记赵真敏违规享受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例。经查,赵真敏利用职务便利,未经村组群众评议、公示和村委会开会研究等程序,擅自将自家确定为贫困户,违规享受扶贫资金3767元。目前,赵真敏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以权谋私,肥亲厚友,这是近年来扶贫领域最容易滋生、查处最多的案例。这种乱象也被群众形象地称为“精准扶亲”。“精准扶贫”变“精准扶亲”,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前者是真扶贫,后者既扰乱扶贫秩序,浪费扶贫资源,又违背扶贫公正,于国于民有百害而无一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对扶贫领域腐败现象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严重腐败案件明显减少,但“微腐败”“小苍蝇”仍然屡见不鲜,需要下力根治。首先要对制度进行“加固”完善,尤其是公益岗位的选派、扶贫资金和资源的分配、使用等,都需要有一套规范的法律法规。在贫困户识别、危房改造、生活救助、物资捐赠等扶贫环节,也可以尝试将司法审判领域的回避制度引入扶贫机制,凡是涉及基层干部本人或亲属的扶贫事项,基层干部要主动申请回避。其次,要加强监管,既要强化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的专业监督,也要借助社会舆论的影响;既要日常管,也要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监督无盲区。同时,加大问责惩处力度,确保脱贫攻坚赢得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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