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省市场监管局在杭州召开《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DB 33/T 2219-2019)省级推荐性地方标准实务公示会,并进行相关解读。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个《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面对当前乡村消费新环境、新需求、新问题,《规范》坚持问题导向,从经营与管理、质量与安全、投诉与监督等12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以标准形式固化,目的就是重点解决优化乡村放心消费环境、构建全省城乡一体化放心消费和维权体系、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放心消费城乡共建共享等问题。《规范》在内容上体现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根本,突出主体自觉、多方参与和社会共治,具有较强的可借鉴性、可推广性和可持续性,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高人民群众放心消费的获得感、幸福感。
《规范》是在我省湖州等地乡村放心消费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省乡村区域发展实际,充分借鉴省内外相关标准规范,深入调研我省乡村消费状况,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起草制定,适用于指导全省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放心消费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规范》还充分考虑了全省11个市在民风民俗、乡贤文化、消费观念等方面存在的地区差异,在指标设置上从共性化和差异化两个方面入手,加强可操作性。基础条件不同的乡村,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放心消费建设和管理工作,发挥个性和特色。
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紧抓住打造放心消费升级版这一着力点,以《规范》省级地方标准为指引,对标湖州放心消费乡村样板,全力推进放心消费乡村建设。同时,锚定“城市乡村全覆盖、商品服务全覆盖、网上网下全覆盖、制造流通全覆盖”的目标,在做大做强乡村放心消费这个“片”的基础上,不断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向特色街区,核心商圈、龙头市场等区域和行业拓展延伸,连“点”成“片”,连“片”成“面”,以放心消费单位“量变”催化消费环境“质变”,树立典型样板,形成示范效应,为全省打造放心消费城市的远景目标探索经验。
盛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