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发展民宿要守住生态底线

  □孟睿 俞良早
  时下,发展乡村旅游是许多地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选择。而作为乡村旅游的一个重要载体和内容,民宿应运而生并一路走红。来自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达30亿,营业收入达8000亿元。更有研究预测,2020年我国民宿市场将达到300亿元规模。
  然而,尽管一些民宿占据着绿水青山的地利,打着“依山而建、天然氧吧、鸟瞰城市、休闲胜地”的宣传标语吸引众多游客前来游玩体验,却是以破坏当地宝贵的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让“诗和远方”变了味。有的没有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随意直排;有的与自然保护区相邻,一些活动项目向生态区延伸……
  乡村旅游是将“美丽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只有生态环境良好的民宿,才能让游客其乐融融地享受“绿水青山”,才能让农民可持续地获得“金山银山”。因此,发展乡村民宿一定要尊重自然、尊重生态、尊重原貌、尊重本土文化,切不可以民宿的名义唯利是图,更不可踩踏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
  在充分利用原生态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生态环境底蕴,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要充分考虑当地生态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通过科学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具体来讲,地方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完善针对民宿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民宿规划建设,规范引导民宿经营行为,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乡村民宿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村)建设规划等相关要求,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范围内,特别是各类保护区内禁止开发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域内,不得建设民宿;旅游、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公安等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民宿发展的指导,对禁止开发区内的民宿依法拆除以恢复自然生态,对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的乡村民宿协助完善相关经营手续,对新建乡村民宿要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和垃圾分类。
  总之,乡村民宿发展一定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也只有维护好生态环境,才能将更多的“美丽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让民宿真正成为旅游者心目中的“诗和远方”。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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