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观点

农民合作社发展需要“三个强化”

  □张天佐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已从追求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的新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提高质量、突出特色、畅通购销、打响品牌,实现提质增效。农民合作社作为联接小农户和大市场的重要纽带,肩负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产业振兴的大背景下,一方面要围绕自身特点和优势,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增强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带动农民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强化联合与合作,与电商平台、仓储物流、品牌营销、科技服务、专业媒体等各类主体搞好对接,通过强化产销对接、品牌培育宣传、产业分工,促进农民合作社优质高效发展。
  强化产销对接,是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各类农产品特别是经济作物产销方面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大路货多,特色产品少,产销对接不畅,农产品价贱、卖难,农业生产效益不高。二是卖的环节太多,成本高、周期长。大量农产品仍然依赖传统销售方式,从产地到消费者手里,价格提高了2-3倍甚至更多。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物流的发展,农民合作社要主动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改变农产品传统销售业态,善于借助电子商务平台、现代物流体系,降低营销成本、提升流通效率、提高经营收益。
  强化品牌培育和宣传,是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的现实需求。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就是要突出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其中,品牌建设贯穿农业全产业链,是助推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支撑和持久动力。加快品牌培育,有利于发挥品牌效应,进一步挖掘和提升广大农村优质农产品资源的价值,让农民更多分享品牌溢价收益。在培育品牌的同时,更需要宣传推介品牌。除了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营销促销方式外,农民合作社要善于“借船出海”,有效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电商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大品牌影响力。
  强化产业分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农业生产涉及产前、产中、产后的若干环节,如果一个涉农主体经营范围要拓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既无必要,也不经济。现代农业的发展一定是一个分工分业不断深化的过程,这也是世界各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所以,各类涉农主体都要根据自身优势,从事其最擅长的环节,然后通过一定的组织方式,把不同类型的主体有机地联合起来,形成既分工、又合作,利益相连、多方共赢的格局。农民合作社要尊重现代农业发展规律,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同时,要强化与各类主体的联合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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