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部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开发了“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根据《通知》,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设立劳资专管员,在农民工进场后10天内完成实名制信息的采集,建立农民工实名制动态信息监管台账,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主管部门明确的劳务实名制监管系统。农民工人员发生变动时也要采集信息和上传。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通知》要求,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要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专用账户中有适当的储备金,能够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摘自《河南日报》 谭勇/文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