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想种粮,农民要种菜,怎么办?承包者想集中连片,偏偏有几块田“插花”,怎么办?义乌的探索,给人启迪——
农业“标准地”改革,值得期待
□本报记者 陈小平
本报讯 规模化发展,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义乌市在全国率先探索的农业“标准地”改革,有望走出一条全新之路。27日,金华市在义乌召开农业“标准地”改革推进会。会议提出,用5年甚至更短时间,在全市认定农业“标准地”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通过“标准地”抓手,全市农业生产要素优化布局耕地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农业“标准地”,概念借鉴自工业“标准地”,是指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规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在土地流转的基础上,用来招引项目发展现代农业的耕地。
今年以来,为破解农业经营中的“散、弱、小、低”难题,义乌市开展了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为确保按规划和要求开展经营,该市给农业“标准地”设置了“投入产出、设施装备、安全环保、面积年限、带动效益”5项刚性约束指标,经营者不再是纯粹的“价高者优先”,而是看“谁能把土地经营得更好”。为更好推进这项改革,该市还先后出台了《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和管理操作流程(试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
改革成效立竿见影。种粮大户楼国三是首批受益者之一。之前一直在义亭镇种粮的楼国三,今年到佛堂镇承包了3000多亩土地,种粮面积达到去年的3倍。“没有‘标准地’政策,我根本租不到这么多地,也根本不可能这么省心。”
楼国三告诉记者,土地租约是他与镇里的国有农业开发公司签订的,租期有保证,所以今年他把无人机植保、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设备和技术都用上了。还与村集体签约,每年付给一定的维护费,由村里负责农田综合管护。
在农业“标准地”政策的推动下,目前义乌市共流转土地17.15万亩,流转率达到71.3%;已对接农业招商项目22个,其中投资额超亿元的项目有12个,农业招商引资形势看好。
金华市委常委张伟亚表示,农业“标准地”改革,不仅是简单的土地经营方式的改变,而是涉及政府对农业的规划管控、生产经营的转型升级、农民与土地关系的架构再造等多方面的“三农”综合性改革,影响巨大,意义深远。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这项发端于改革高地义乌的改革,能否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征程中,起到助力器、加速器的作用,撬动浙江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