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制

休息四五个小时开车一测还是醉酒驾驶

  喝酒不开车,切莫心存侥幸!近日,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就受理了两起醉酒驾驶案件。
  1月11日中午,吴某在文成县玉壶镇朋友家中饮酒。下午16点左右,吴某在休息5个小时左右后为接送外孙女驾车驶往周壤镇方向。行经玉壶镇加油站附近时,因未注意到前方行驶车辆的情况,他追尾碰撞了同向行驶的一辆二轮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温州市东海司法鉴定所鉴定,嫌疑人吴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0mg/100ml。经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温州(律政)所鉴定,电动车驾驶员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一级。该案于1月21日向文成县检察院移送准备审查起诉。
  无独有偶,几天后另一嫌疑人陈某也因抱有侥幸心理而闯了祸。1月20日中午,他在巨屿镇岳母家饮酒后休息了4个小时左右,下午3时30分许,为赴朋友之约而驾驶汽车至文成县大峃镇伯温路。陈某因刹车不及时,追尾碰撞了一辆二轮电动,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及乘坐的两名小孩轻微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温州东海司法鉴定所鉴定,嫌疑人陈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90mg/100ml。该案于1月28日向文成县检察院移送准备审查起诉。
  分析:酒驾一般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的标准不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后驾驶将被行政处罚,醉酒驾驶不仅将受到行政处罚,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检察官提醒,酒精在人体中一般消散时间为10-20小时,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所以对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一样。为了自己和家人,也为了社会公众的安全,在饮酒后请充分休息,切莫酒后开车。
周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