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制

饲养宠物一定要守法

  不少人喜欢养宠物,甚至还有人专爱养蜘蛛蝎子蛇之类的“异宠”。可是,这些宠物并不是都能随便买卖的。近日,海宁一名喜欢养“异宠”的男子王某,就因买卖变色龙,被海宁市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39岁的王某很喜欢养稀奇宠物,自己还开了家网店,售卖蜘蛛、蝎子等“异宠”。他还与一些有同样爱好的人组了个微信群,用来交流宠物信息。两年前,王某得知有人在售卖变色龙,就通过微信和卖家汤某(另案处理)取得了联系,以1515元的价格购买了5条变色龙,汤某通过快递将变色龙邮寄给了王某。不仅如此,王某还从他人处购得30多条同样品种的小变色龙,之后通过微信将2条变色龙转卖给了汤某。在饲养过程中,多条变色龙死亡。
  2017年10月,接到举报的海宁警方在王某位于海宁市某小区的租房内,发现了大批被饲养的小动物,其中就包括变色龙。
  分析: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或CITES)附录,是一份受到到国际贸易威胁并有可能灭绝的野生动植物清单。附录共有三份,分别包括不同的种群或物种,一共涵盖5000种动物和29000种植物。经鉴定,从王某租房内搜到的小动物是高冠变色龙,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是禁止个人买卖和饲养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刑法第341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法庭上,王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退出了全部赃款。
  法官提醒广大宠物爱好者,在享受宠物带来的乐趣的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为了猎奇而去购买、捕捉、饲养保护动物;同时,妥善照管自家宠物尤其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宠物,避免自身受到伤害,或是因宠物伤害他人而造成的侵权纠纷。
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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