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76项村社证明仅保留13项

长兴百姓告别盖章的烦恼

  本报讯 “大伯您好!你家孙女上小学的证明,现在村里不用开了。”长兴虹星桥镇刘井村便民服务中心的代办员,耐心地对前来办证明的唐大伯解释道,村里试点“无证明社区”,您只要带着房产证和户口本,直接去学校办就可以了。
  今年以来,长兴县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减证便民一证通办”工作,清理了一大批群众和企业办事时所涉的村、社区证明,全力打造“无证明村社”,让百姓逐渐告别“盖章烦恼”。
  “经过全县排摸,梳理出20个部门的76个事项需要在村、社打证明,涉及入学、立户、公积金等领域。”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江卫红说,经比对审核,制定出保留和取消两份目录清单,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提交的证明,直接取消;可通过其他文书替代的则替代;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解决的则采取共享;其余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需要本人签字确认等手续的证明,才选择保留。最终取消23项、替代25项、共享15项。
  对保留下来的13项证明事项,长兴县通过明确两个主体,即明确县级有关单位为证明采集方,乡镇(街道)、村(社区)为证明出具方,双方互通信息,以达到“减证便民”。同时,依托村级网格员队伍和乡镇代办员队伍,将开证明纳入代办服务范畴,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实现部分证明代跑代办。“现在,全县已形成代办员、承办员和导办员‘三员合办’模式,从政务服务领域向金融、水电、有线电视、通信、邮政等领域延伸,共创‘无证明村社’。”江卫红说。 吴昊 吴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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