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消费

警惕非法集资骗局

  近日,公安机关梳理了近年来侦办的众多非法集资案件,总结出非法集资的“十大骗局”,值得注意。
  一是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二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是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是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是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是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是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是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是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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