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释放沉淀资金活力

海盐首创土地流转费履约保证保险

  □本报记者 李曜清
  本报讯 “去年缴了近8万元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如今用履约保证保险来代替,我只需要缴2400多元,资金压力大大减轻了。”海盐县锦绣家庭农场主沈伟忠,11月2日拿着人保海盐支公司副总经理陈广平给的两份保单,笑着告诉记者。
  沈伟忠的家庭农场,有643亩水田,去年总产值达112万多元。农场还自建烘干机房,除自己使用外,还向周围农户提供烘干服务。
  早在2013年,海盐就推出了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要求所有土地流转中,流入方必须按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流转风险保障金,以防范流转风险、减少流转方农户的损失。随着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至今年9月,全县土地流转率已达68.1%,平均每亩流转价格高达900元左右,保障金缴纳比例也不断提高。土地流转风险下降了,但流转方缴纳的保障金更多了,这些资金又“沉淀”在了专设账户中。
  为释放大量沉淀资金活力,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海盐县政府新出台了这一试行办法。明确提出,自11月1日起,土地流转方经营主体作为投保方,按照一年一期缴纳流转费履约保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土地专业合作社作为被保险人。如投保人违反流转合同约定,自约定支付时间60天内未支付的,被保险人即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据陈广平介绍,经营主体投保费用跟流转费和流转面积挂钩,县、镇(街道)财政各补贴20%保费,即投保人自己承担年保费的60%。而已缴纳风险保障金的投保人,转入履约保证保险后,可申请一次性全额返还保障金。
  “农村土地流转费履约保证保险,在降低土地经营流入成本的同时,也健全了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从根本上维护了广大农户的合法土地权益。”海盐县农经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惠农创新举措受到普遍欢迎。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