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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科学决策 助力乡村振兴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就全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蔡希师
  10月10日,省农业厅对全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为什么要进行农业污染源普查?这次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普查有哪些具体要求?记者就此采访了浙江省农业厅总农艺师蔡元杰。
问:
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蔡元杰: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内容,是基础性的农情调查,也是农业资源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做好农业源污染普查,全面了解掌握全省各类农业污染源的数量、分布、结构,以及污染物产出、排放、处理等情况,对于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问:
这次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对象和内容有哪些?
  蔡元杰:此次我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将对种植业源、畜禽养殖业源、秸秆、地膜和农业移动源等五个方面的污染源开展普查。通过统计调查、抽样调查、原位监测等,调查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流失量及其去向,地膜的使用量和残留量,秸秆的产生量和利用量,农业机械拥有量和农业生产燃油消耗量等情况。
问:
此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在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蔡元杰:这次农业污染源普查特别是调查阶段时间比较紧,为此,需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对种植业源、畜禽养殖业源、秸秆和农业移动源等四方面的统计调查,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对种植业源、畜禽养殖业源、秸秆和地膜等四方面抽样调查,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对种植业源、畜禽养殖业源、秸秆和地膜等四方面原位监测数据,根据农业农村部周年监测规范要求,及时进行取样、检测和填报。各地务必倒排时间表,踩准时间点,赶前不推后,加快调查进度,按时报送调查数据资料,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问:
这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将怎样进行?
  蔡元杰:这次普查,调查的类型比较多,有入户调查、抽样调查、原位监测调查和统计调查等,调查涉及面广,填报内容多。为科学有效开展调查,各地必须因地制宜认真研究,正确把握技术路线和调查方法,做到该全面统计的全面统计,该典型调查的典型调查,该现场调查的就现场调查,该入户的要入户。要确保收集的数据、资料可信、全面,取得的信息准确、完整,符合实际。要准确填写调查表,保持表格填写清洁整齐、数据准确无误,并按规定签字确认。
  为保证普查效率,全省将采取分层分级的办法,加强普查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普查队伍人员素质。各地要重点组织普查员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乡镇一级、直接从事现场调查的普查员的培训,同时,把承担普查任务的第三方力量纳入培训范围,确保能够熟知普查流程、熟悉普查要领、熟练掌握普查方法和操作技能。
问:
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量大,如何组织实施?
  蔡元杰:为有序推进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厅在前期已进行了积极准备,主要做了三方面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省农业污染源普查推进工作组及其办公室,组建了技术指导专家组,确定了技术支撑单位,抽调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充实到普查办公室。二是编制印发了《浙江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方案,分解落实了相应任务,举办了2期县级以上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骨干培训班。三是今年5月先行启动了4个部级农作物秸秆抽样调查县的典型调查,部级种植业源和畜牧养殖业原位监测已经开始布点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下一步要抓紧建立健全农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职能单位,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成立技术专家组,集中内部技术力量,借助外部技术优势,形成技术合力,强化技术支撑;明确落实各方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健全普查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落实普查经费,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和经费到位。
问:
普查数据准确性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请问本次普查如何保障数据质量?
  蔡元杰:数据质量是农业污染源普查的生命。为保障普查数据的准确性,我们将按照“调查全程痕迹化,数据质量可追溯”的要求,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普查数据的科学准确。现场调查人员首先要把好第一关,加强现场采集数据信息的审核,纸质调查要由两名调查员交叉检查一致后提交。对提交的现场调查数据信息,还要进行逐一审核,分析其逻辑关系的合理性、生产实际的符合性,注重上报数据的及时有效,绝不允许出现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甚至篡改调查数据的现象。
  为抓好数据审核,我们要求各地要配备责任心、专业能力强的专职审核人员,负责调查数据采集、填报、上传、入库每一个环节的审核。省里也将组建专门的审核专家队伍,对一些地方的现场调查进行跟踪,对各地上报的数据进行复核,层层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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